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贵港市宏港兴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来源于:米乐体育ios在线下载 日期:2024-06-05 01:01:23 浏览:21次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水平,根据2011年6月10日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和2012年1月31日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0次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组建贵港市宏港兴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集团公司是通过资产、业务、结构和管理体制整合组建成立。集团公司下辖贵港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兴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实物出资2亿元,货币出资1亿元。

  三、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贵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负责一级土地整理与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产经营;以及市人民政府授权开发与经营的其他事项。

  四、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集团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董事长为法人代表。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由董事会研究报市国资委审批后实施,特别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集团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规范公司的行为,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

  六、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贵港市宏港兴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集团公司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有效地整合城市建设资源,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城市建投融资新体制,科学地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贵港城市化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水平的要求,制定贵港市宏港兴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如下: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集团公司按照政企分开、精简高效、防范风险、融资和建设及经营三个主体相统一的原则依法组建。

  集团公司要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意图,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任务,负责一级土地整理,以及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开发与经营的另外的事项等,作为政府的“有形手”,充分的发挥国有资本在建设项目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贵港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政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意图。

  (二)营业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国有资产经营,一级土地整理与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三)集团公司的构架。通过整合部分国有资产注入,组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全额出资成立相应的子公司。

  1.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由5-7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法人代表),副董事长1名并兼任公司CEO;监事会由5—7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委根据市政府的意见派员兼任,2名为职工监事;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5名。

  2.集团公司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投融资部、工程部、法规审计部。集团公司可根据今后发展需要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3.集团公司下辖贵港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兴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个子公司,集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增设新的子公司。

  (1)贵港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政府性出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级土地整理开发、商品房开发、物业管理。

  (2)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及施工。

  (3)贵港市兴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贵港城市供水、电力及通讯等地下管网的建设和经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经营、城市广告经营、城市公共停车位经营、城市保障性住房和公房经营。

  主要采取通过资产整合及资源配置等方式,使集团公司总资产达30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1.将现贵港市房改办管理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贵港市安居房地产中心国有产权注入集团公司,并更名为贵港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2.将原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改制基准日以后的国有权益和剥离出来的管网国有资产及市国资委持有贵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的20%股权注入集团公司。

  4.将现贵港市房产管理局管理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及廉租房等资产注入集团公司。

  7.将贵港市财政局所拥有贵港市饮料厂和贵港市利达进口汽车修配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益注入集团公司。

  10.将贵港市公共汽车公司拥有的贵国用(1997)字第177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面积为1644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注入集团公司。

  11.将贵港市直党政机关团体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注入集团公司。

  由市国资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委托中介机构对注入的资产做评估并作产权登记的调整,按照人及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划转资产、债务。评估基准日建议为2011年12月31日。由集团公司按核定的资产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集团公司依据城市总体设计和年度计划采取多种运作方式运作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对经营型即可以通过产品和服务收取回报的项目,由集团公司自主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二)对准经营型的项目,由集团公司以政策为依托,采取BT等市场化方式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

  (三)对纯公益型、基本无直接投资回报的项目,由市政府授权集团公司组织融资、投资和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回购(期限不超过相应项目的融资年限),作为还本付息及补偿的来源。

  通过注入有效国有资产,完善集团公司组织架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营,不断拓展市场经营,推进资本运作,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做强做优做大集团公司,使之发展成为实力丰沛雄厚、资产优良、投融资能力强,基本上能自主完成市本级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公司集团,成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在此基础上,通过努力,争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慢慢地发展成为综合性开发投资的公司集团,最终争取实现上市。

  (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子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聘任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集团公司设董事会,公司重大事项由董事会研究报市国资委审批后实施,特别重大事项由市国资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政策规定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审批。

  (四)集团公司对所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子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集团公司授权对所经营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集团公司的主要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经营具有政策性、公益性的特点。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良性发展,市政府给予以下相应的政策支持。

  (一)授权集团公司负责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建设。

  (二)授权集团公司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出让前的整理工作(即生地变熟地)。

  (五)自集团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集团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期产生的税收,属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由财政部门按60%扶持公司,用于项目借款的贴息和项目配套资本金。

  (八)集团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市财政给予解决相应的项目资本金。

  (二)2012年5月,制定集团公司章程,配备领导班子,招聘人员,完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挂牌成立。

  1.市直行政机关团体和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按要求做好资产清查(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和产权界定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2)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党政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的界定及划入工作;

  (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注入集团公司的土地资产用途及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

  (5)市发改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房改办、市房产管理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划转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版权所有©2015 米乐体育ios在线下载 沪ICP备13035928号-3